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,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,经与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,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 决定自2024年11月19日起,对华安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 “本基金”)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,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, 具体情况如下: 一、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,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,称为 A类基金份额;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,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,称为C类、E类基金份额。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。 于基金费用的不同,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。本基 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 致。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E类基金份额 基 金 简 华安安益灵活配置混 华安安益灵活配置混 华安安益灵活配置混 称 合A 合C 合E 基金代 码 (1)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。 (2)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: 持有期限(Y)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Y<7天 1.5% 100% Y≥30天 0 / (3)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.40%,计算公式如下: H=E×0.40%÷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赎回、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。 二、基金合同、托管协议等的修改内容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,本公司决定对基金合同、托管协议中涉及上述事 项相关的内容进行修改。修改后的基金合同、托管协议自2024年11月19日起生效。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将相应根据基金合同的内 容进行相应修改。 四、重要提示 序,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。 (40088-50099)咨询相关信息。 风险提示: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,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基金的基金合同、招募说明书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。敬请投资者留意投 资风险。 特此公告。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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